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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中心:《大竹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次数: 来源:县国资中心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提高供水安全,2023年7月12日大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大竹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二次供水的管理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建设标准不一致,相关政策滞后和缺失,管理主体不明确等相关问题,为规范和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结合大竹县实际,2023年7月12日大竹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大竹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建设管理、产权管理、运行管理、收费价格、附则共六章37条。

(一)总则。明确该实施细则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定义;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统建统管的建设模式。

(二)建设管理。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原则和选型要求等;明确建设验收的主体和步骤;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资金来源;明确由供水企业建设以保证水质水量及售后服务。

(三)产权管理。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所有权可移交给供水企业、可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的转移方式;明确了移交或者委托管理的程序。

(四)运行管理。明确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供水企业、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业主自管等)的管理制度、管理职责、工作内容、水质保障等。

(五)收费价格。明确二次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价格所含成本以及成本监审等程序。

(六)附则。明确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单位、二次供水客户的法律责任;村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参照本《细则》执行;《细则》的实施时间。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竹县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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