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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 来源:信息公开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大竹县委组织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反映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大竹县乡镇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农村党员干部线索,主要包括:

    (一)黑村官、村霸。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二)菜霸、行霸、市霸。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四)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自然保护区非法渔猎的违法行为,以及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五)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在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地痞流氓。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七)巧取豪夺。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黑导游、黑中介。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黑中介,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高薪引诱。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拨打“110”接警举报电话;

    2、大竹县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2380,0818-6224683;

    (二)信件举报

    举报信件请寄: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新华路94号(县委组织部310室),邮编635100。

    (三)直接举报

    直接到大竹县委组织部扫黑办(大竹县新华路94号县委组织部310室)或大竹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请注意:举报电话、信件只受理本县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有关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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