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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首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11月4日,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辉才的主持下,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县法院院长何成军,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刚等县级领导同志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英忠出席揭牌仪式;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国资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参加。揭牌仪式标志着我市首个且目前唯一一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在随后举行的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揭牌仪式座谈会上,各相关部门就中心的管理运营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成运行,是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政法领域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要不断巩固提升这一成果,深入推动管理中心高效运行,使之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示范单位。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有效运行,形成涉案财产管理闭环,实现环环相扣、无缝对接,更好地发挥中心在执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要提升管理效益,改进优化工作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标准化流程管控,提升涉案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要在智能化管理上下功夫,实现上下打通、平行相通、全域贯通,切实提升涉案物品管理工作智能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全面完善管理中心运行机制,县委政法委要牵头征集各方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要严格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探索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级政法部门、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组成的涉案财物处置团队,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保财物处置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位于商贸物流区27-28栋,建筑面积4500平米,是川东北首家县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目前可存放涉案财物3000余件,容纳机动车96辆,非机动车168辆。中心遵循集中保管、为民服务、规范管理、高效流转四大理念,出台了《大竹县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健全“1+3S”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体系,依托超高频RFID技术和电子标签技术管理涉案财物,专设有监控中心并配备智能防盗系统。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介绍,中心具有保管标准专业化、保管手段智能化、保管方式精细化、制度规范体系化四大特征,其投运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品保管成本,实现高效流转,推动涉案财物及时处置,确保监管刚性,促进廉洁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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