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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的答复函(B)
发布时间:2016-07-21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谭连福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乡村旅游及城区道路标志标牌设置的建议》(第04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悉该建议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勇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涉及警种要落实专人,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按照领导指示,我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由于经济显著腾飞,我县很多地方新建的乡村公路、新建的街道名称、新的旅游景点标识不完善。今后,我局交警大队将加强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科学规划,尽快完善好标识标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杜超 联系电话:13548293202

  
  大竹县公安局

  2016年7月4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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