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忠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建议》(第05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交警大队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展板、横幅、广播电视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部123令和124号令等法律法规,知晓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将受到吊销驾驶证并处200至2000元的罚款,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有效提高了人民懂法守法意识,逐渐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我局交警大队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报废车上路行驶。我局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不断加强路面巡逻检查力度,发现报废车上路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相关规定拆解报废。对专业运输公司的报废车,做到心中有数,到期一辆报废一辆,绝不让报废车流入社会形成危害。
三、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业务监管力度,全面提高报废车回收报废率。对举报报废车上路行驶、举报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业务的群众予以奖励,拓宽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范围。我局交警大队与工商质监部门协调,加大队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证和检查力度,防止报废车从非法报废企业流出到社会上,形成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大队车管所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协调报废程序等相关事宜,既不违法又要方便报废车业主,提高对报废车业务的办理效率,让报废车业主主动将报废车按要求报废,消除其侥幸心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刘文武 联系电话:6104196
大竹县公安局
2016年7月20日
2016年7月20日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