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大竹县城交通设施管理和非机动车、摩托车管理的建议》(提案第06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我县城区汽车数量大量增加,交通拥堵现象日益突出。我局高度重视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历来将此项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交通设施建设
大竹县城原有的交通设施不能满足交通工具日益增长的需要,为此,我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路段210国道、新华街、东湖路、东大街延伸段、三十米大道、318国道等路段安装了隔离护栏,规范行车秩序;为了疏堵保畅,交警大队取消了金利多的红绿灯;关于党校路口不方便直观红绿灯问题,我局经过实际调研和考察,规划在前方花台内增设一组辅助灯。目前,我局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并上报县政府审定。
二、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
(一)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城区内煌歌广场、北门车站、东大街等重点十字路口的管理力度,重点加强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加强宣传教育。以“牌证齐、靠右行、戴头盔、不改型”为宣传标语,严格管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在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原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制作宣传通稿、宣传画册,召开座谈会,警营开放等形式,突出重点群体、重点时期、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我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到城区中学开展交通知识宣传和“电动自行车整治”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电动车上牌的公告、宣传单,并现场解读宣传材料以及解答学校的疑问,对电动车上牌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给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同时利用此次宣传机会呼吁广大的驾驶人电动车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杜超 联系电话:13548293202
大竹县公安局
2016年7月4日
2016年7月4日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