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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65号 提案的答复函(A)
发布时间:2016-08-03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胡晓勇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建议》(提案第06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一直较为突出。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不仅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也给广大出行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同时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因此,重视和加强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遏制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已成为交警部门涉及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要求。下面,结合我县主城区非机动车违法特点分析,就如何加强城区非机动车的管理归纳总结如下:

  一、城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情况

  (一)闯红灯。闯红灯是非机动车最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也是最危险的违法行为之一,排在非机动车违法顽疾之首。红灯停,绿灯行,这是灯控路口良好秩序的最基本保障。但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对红灯熟视无睹,勇往直前,导致路口通行关系发生矛盾,不但扰乱了路口交通秩序,影响道路通行能力,而且极易使其他车辆避让不及引发交通事故。

  (二)越线停车。非机动车在路口等候红灯时,总是自觉不自觉的将自行车、电动车等越过停车线,或者是推着自行车慢慢向前溜达,边走边等闯红灯,有的甚至将车停在路口中间等红灯,伺机闯过去。这种现象从众效应很明显,有一个越线了,其他人也都立即跟上,严重阻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三)不按规定路线斜穿路口。有些路口的渠化方案中有特定的通行规定,要求非机动车按照规定通过路口,而有些非机动车骑车人为了走捷径,不按信号指示通过路口;在十字交叉路口中,一些非机动车左转弯需要两次直行通过路口,而一些骑车人常出现斜穿的违法行为。

  (四)占用机动车道。此类现象一般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由于此时是出行高峰,车流量较大,而非机动车道相对较窄,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图快捷,便会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路权。

  (五)逆向行驶。多发生在机非隔离路段,由于有隔离护栏,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为到达目的地,不惜逆向行驶。

  (六)横穿道路。骑车人横穿马路不下车推行,而是选择快速通过,有的甚至不左右观察,在滚滚车流中穿行。非机动车突然横穿道路,会和机动车发生冲突,常因为机动车措手不及,来不及躲避而相撞,此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较多。

  (七)其他的一些违法行为。如乱停乱放、手中持物单手骑车、饮酒驾驶;驾驶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电动车、三轮车;违法载物、载人等等。

  二、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

  (一)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城区内煌歌广场、北门车站、东大街等重点十字路口的管理力度,重点加强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加强宣传教育。以“牌证齐、靠右行、戴头盔、不改型”为宣传标语,严格管理非机动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在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原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制作宣传通稿、宣传画册,召开座谈会,警营开放等形式,突出重点群体、重点时期、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我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到城区中学开展交通知识宣传和“电动自行车整治”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电动车上牌的公告、宣传单,并现场解读宣传材料以及解答学校的疑问,对电动车上牌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给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同时利用此次宣传机会呼吁广大的驾驶人电动车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杜超 联系电话:13548293202

  
  大竹县公安局

  2016年7月4日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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