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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A)
发布时间:2016-08-03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李攀岚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北城新区和工业园区经开大道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13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开大道与永安路一段路口的红绿灯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其中经开大道与柳木路路口安装红绿灯方案已规划设计完毕,我局正在拟定报告并上报县政府审定。

  二、北城大道与“318”国道路口,已设置转盘对过往车辆进行分流,北城大道与体育大道和竹庞路路口的红绿灯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滨河路路口车流量不是很多且属于断头路,暂时不适合安装红绿灯,待条件成熟后,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实际规划安装红绿灯。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刘泽军 联系电话:13778383998

  
  大竹县公安局

  2016年7月4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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