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旅游局
关于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的复函
朱鹏程代表:
在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第08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的乡村旅游活动己经走过了尽20年的发展历程。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旅游市场的推动下,在国家多项政策的鼓舞下,我县乡村旅游活动在各地普遍高涨,其规模和质量已得到全面提高。时至今日,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县居民休闲、度假的重要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已被确定为我县“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战略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对于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步骤,也是实施我县旅游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拓展旅游发展领域和空间的重要举措。
一、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乡村旅游开发起步较晚,特别是近年来,我县乡村旅游呈现规模日渐扩大、内涵不断提升、类型逐步丰富的良好发展态势。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乡村旅游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2016年我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10余万人次,旅游收入近7000万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21%和8.5%,乡村旅游接待的游客量和旅游收入已经占全县游客总量的30%和旅游总收入的3.2%,有力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乡村旅游还扩大了包括返乡农民在内的就业渠道,成为我县贫困乡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成为大竹旅游业的一支生力军,其规模、效益、品牌、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发展势头方兴未艾。乡村旅游已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
二、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成绩显著,但是在发展程度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配套
我县乡村旅游景区多数都没有投入太多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有些景区的道路交通状况堪忧。在服务和卫生安全上,采用的是家庭式的服务标准,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卫生检查,甚至有些房屋的安全性都得不到保障。
(二)文化内涵认识不足
目前我县的乡村旅游产品大多停留在无住宿只供餐饮的单一模式上,很少注重提升其本身的知识文化内涵的参与性,对旅游项目的开发,不从本地农村资源优势和风土人情的实际情况发,而是采取“拿来主义”,生搬硬套,缺乏文化内涵的地域特色。
(三)产品单一,特色开发不够,品牌意识不强
一方面,我县许多乡村旅游产品同类化严重,深度开发不够。主要以农家乐和小景点休闲为主,乡村旅游活动只是“吃农家饭、干农家活”,缺乏创新设计和深度加工。难以让游客感受和体验乡村旅游地的想象,影响了产品的吸引力和游客的重游率。另一方面,农户的自我销售意识不强,不能形成整体销售体系。大多数经营户还是以被动经营为主,照猫画虎,千篇一律,缺乏对于民间艺术、民俗艺术和自身发展特征的挖掘,缺少时常开拓意识,制约了乡村旅游自身的发展。
(四)乡村旅游发展还保留在自然发展、无序开发状态,缺少统一规划和管理
目前,我县的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资源和资金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一些乡村旅游开发缺乏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只是经营者盲目地投资与开发,重复建设情况严重,导致开发形式单一、特色不强,从而缺乏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同时,还造成同类型旅游产品之间的竞争加剧,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五)市场运作能力较差,开发过程存在一定的破坏性
我县的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经营管理意识落后,方法滞后,不能认真分析自身所面对的目标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营销工作。另外,一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间接造成景区吸引力下降。
(六)乡村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乡村旅游经营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法治意识淡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缺乏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经营技能的开发经营管理人才,相应的人才培训机制也不健全。
三、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
(一)转变职能、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一方面,乡镇政府应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全县农村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结合的良好切入点,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渠道,应进一步转变职能,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服务和便利,为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农民的经营行为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提供培训、信息、宣传、促销、咨询等公共服务,为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
鉴于我县乡村旅游开发的自发性、松散性的状况,结合我县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战略步骤,建议乡镇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乡村旅游的发展进行整体规划,根据不同地方的资源特色,开发出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五个乡村旅游模式:县城近郊的“农家乐”模式、景区边缘的乡村观光与参与体验区模式、农业观光园模式、农业新村模式、寻根古村寨及其群落的乡村旅游模式。
(三)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建议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道路、通讯、水电、景区厕所等基础设施改建的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关注乡村旅游信息系统的建设。
(四)注重对乡村旅游文化内涵的挖掘和保护,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
建议乡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乡村旅游的开发中,要把握乡村旅游的文化特性,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的内涵,开发设计适销对路、深层次、系列化乡村特色产品,以增强产品吸引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加大宣传和营销,树立形象、打造品牌
建议以政府为主导,调动各部门参与,突出宣传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尽快建立县内区域旅游网络体系,形成整体规划、统一筹划、联合促销;要通过组织实施“乡村示范工程”,培植一批具有当地特色乡村旅游产品,使其成为我县乡村旅游知名品牌。
(六)培养管理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通过制定优厚的政策引进一些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对我县乡村旅游的发展进行研究和管理。同时,要坚持“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的原则,培养当地的乡村旅游人才。
我们相信,在您的关心支持下,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将得到新的提升。
关于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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