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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43号提案的函(C)
发布时间:2017-02-03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黄燕、叶明兰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规范交通秩序 提升城市形象——关于取消隔离栏中人行横道的建议》(提案第043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建议取消隔离栏中的人行横道,我们的答复是不可取。原因:人行横道的建设标准是50米内必有一个人行横道,方便行人过街。人行横道预告有专门的标线提醒驾驶员,具体标线是图中的菱形标志。  2016年11月,我局交警大队利用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机会,规范了道路标志标线,将城区主要道路标线全部重新施划了一遍,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确保我县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

  联系人:交警大队刘泽军 13778383998

  
  大竹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0日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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