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政协第十三届大竹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在旧城改造拆迁中加强城乡综合管理的建议》(第06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旧城改造中存在‘立征立拆’非科学规划”的问题
(一)待改造的旧城改造片区。旧城改造工作是我县几届县委常委一直关心并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考核,自我局成立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目前处于待改造的旧城片区有:西门片区、关仓坝片区、种子公司片区、ZP023号地块、内东门片区、北门片区等。
(二)旧城改造征收情况。因旧城改造中历史遗留问题多,牵涉利益和矛盾较突出,被拆迁户“凭地凭房强争利多争利”思想严重、提出的补偿要求过高,远远超出了国家法定征收安置补偿条例范畴,这些问题的现实存在,导致无法按照“统一部署、片区拆迁、及时建修、整体安置”的改造思路顺利进行下去。我局在签订协议的前提下,与具有资质的拆除公司签订合同,再实施旧房拆除工作。协议签订一户就拆除一户,同时作为待被拆迁户的正面引导事例,帮助“钉子户”快速认清形势、配合协作,及早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关于“立征立拆对城市形象影响较大”的问题
由于房屋征拆和安置房建设三个环节牵涉的部门较多,不仅有县级所属部门及乡镇职能,也有民间信用、银联、借贷机构的参与,还有各地各级房产开发公司的介入,存在协调不均、办事推诿的情况。同时由于各个项目细化下去担任主要执行职能的单位或个人工作进展不一致,所以存在征拆建步调不统一、不协调的现象。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针对立征立拆对城市形象的影响,秉承“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平安征收”的理念,采用“五加二”、“白加黑”、“晴加雨”的实干精神,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在旧房拆除工作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引进了专业的拆除公司对旧房进行拆除,2012年至2013上半年,共拆除旧房12万m2。在房屋征拆工作中,实行局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项目、具体工作人员包户,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逗硬奖惩,强力推进工作。2012年共签订协议1449户,面积31.7万m2。2013年1-5月,签订协议1395户,面积20.5万m2,签订协议户数占2012年的96%,征拆面积占2012年65%。
三、采取的措施
(一)部分已签订拆迁协议的临街门市和单位进行临时性“功能改造”。如:原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地处城区主干道,限期无法拆除的,可先恢复门面对外出租,高层外墙面可以张贴公益类广告、政策性宣传标语等。既可以改善市容市貌,又能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县财政压力。
(二)单位办公用房实行“建征同步”。“建征同步”即新单位办公用房何时修建,旧办公用房就何时征拆。这样做有3个好处:一是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节省县财政开支,三是扩大办公用房增值空间。
(三)旧城区改造实施城乡规划。旧城区的改建(包括旧房拆除)有规划,布局合理,同时考虑城市整体形象,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安置房选址做到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人居环境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最后,感谢您对房征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大竹县房屋征收局
2013年6月25日
(联系人: 王平 综合办公室 13981483109 )
2013年6月25日
(联系人: 王平 综合办公室 13981483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