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政协第十三届大竹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改变思路、加快我县旧城改造步伐》(第06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13年按照全县城市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我局承担重点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拆29个(其中国有土地5个、集体土地24个),应征拆户数6848户、应征拆面积137万m2。今年1-5月,我局签订协议1395户,面积20.5万m2,签订协议户数占2012年的96%,征拆面积占2012年65%。
二、下步措施
提案中列举的“四川省成都市曹家巷拆迁做法”,即“政府在旧城改造中指导居民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其优势体现在让利于民、服务于民、依靠于民的互信互助上,对做好群众工作、征拆工作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为此,我局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借鉴成都市曹家巷拆迁经验。改变工作思路,主动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真正让群众参与拆迁,依靠多数群众去做被迁人的工作,让群众引领动迁。二是发扬“跑破脚皮、磨破嘴皮、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的精神,主动耐心与之沟通,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帮其算好经济账、环境账。以真诚感动群众、以真实感染群众、以真心感化群众,确保被拆迁人搬得走、征拆协议签得快,征拆工作做得好。三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完善征收补偿方案。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之前,我局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同时,在完善方案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做到权益平衡、地位均等、标准一致。
最后,感谢您对房征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大竹县房屋征收局
2013年6月25日
2013年6月25日
(联系人: 王平 综合办公室 13981483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