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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 来源:县扶贫移民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李祖健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的建议》(第08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成立专门机构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生活状况进行普查,制定有效办法,鼓励有志、有资者回乡创业,无资者回乡就业,形成家和万事新的景象”这一建议很好,我们表示积极响应和拥护。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通过电视台、广播新闻、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各种论坛、博览会、招商引资会、商会等交流平台,一直鼓励和号召广大外出务工的有志、有资的优秀青年和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投资兴业,给回乡创业者更多的优惠政策,让他们回乡投资兴业,为贫困群众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从而大力促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但要成立一个专业机构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生活状况进行普查,这需要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办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我局只能建议和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政府要多出台一些惠民政策,在县域内选择可行性农产品种植,形成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模式,让农民种植有保障,增加财政税收”的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和支持。2015年我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了明确的说明和政策上的支持。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发展现代农业基地,集中连片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优质粮油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集聚。鼓励工商资本以入股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展合作,支持其通过签订订单合同、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与建档立卡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在良性循环模式中给贫困群众提供大量就业平台。让广大农民种植有保障,销售有出路,受益有渠道。
  三、关于“建议政府招商或投资将龙潭水库下游至城西马龙村河谷打造成一个修身养性的旅游胜地”的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和支持。县旅游局于2016年开展了全县省定贫困村旅游资源现状摸底活动,已将城西乡九盘村等22个贫困村录入了全国旅游扶贫开发系统,并对录入系统的贫困村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旅游规划和升级打造,当时莲印乡政府和城西乡政府没有将龙潭村和马龙村录入该系统,加之政府财力有限,所以要政府出资打造实在不现实,只能通过政府或县旅游局招商的形式来实现旅游开发。从县旅游局获悉,目前马龙村已招商一个旅游项目,经业主申请,县旅游局邀请了重庆市旅游局顾问刘聪教授进行了前期的规划指导。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扶贫移民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扶贫开发指导股 艾超6355733 1379567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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