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治理我县大气污染的建议》(第15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分解任务、细化分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局根据环保职责分工,按照“控煤、降尘、治企、管车、禁烧、联防”的十二字方针,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加强联防联控,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大竹县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强化各单位在燃煤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管控方面的任务和责任,形成了各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分析,及时提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加强了对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对监测结果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县电视台途径进行公开。根据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况,及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形成了环境专报,呈送给县上领导。
三、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整治。
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及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大竹分公司(原四川大竹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均已安装脱硝设施及除尘设施。2017年我局又要求三个水泥企业对水泥装包车道进行收尘治理改造,有效降低了无组织粉尘排放,且三个水泥企业属国控企业,均已安装了在线监控,环保部门可随时监控企业排污数据,如发现有超标排污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我局又要求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进一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我局也要求水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厂区道路要加大喷淋洒水力度,加强对运送物料的车辆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避免抛洒滴漏,防止车辆将粉尘带出厂区。
四、加强扬尘治理、汽车尾气污染整治等重点领域管控。
针对提案中说到的建筑扬尘、道路硬化、脏车入城、汽车尾气污染等问题,我局也已函告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住建局办理落实。根据相关部门的办理落实情况回复,目前整改情况如下:
县城管执法局紧紧抓住拆迁工地和工程建设两个重点环节进行管理,对房屋拆除工地建筑垃圾外运和建设工地土方开挖、外运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管。要求工地严格按照6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打围作业、修建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喷淋降尘设施、湿法作业、外出工地车辆一律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降尘处理,覆盖运载物严禁抛洒滴漏。同时在运输渣土车辆主要行驶路线(北城干道、经开区、国道)建筑工地沿途不间断巡查,发现未按照规定运输的渣土车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处重罚。2018年1月至今,上路检查200余车次、查处未按照规定运输的渣土车辆罚款24000余元。
县住建局对荣耀城一期施工现场未建立防扬尘污染设备问题,经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有防扬尘污染设备,并督促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对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喷淋降尘系统定时开启。兴光国际旁大竹县冰糕厂拆除未建立围挡问题,已经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完毕。滨河丽城旁地块未建立围挡、无覆盖,已责成市政处对该路段的裸露渣土进行清运,并安排铺设地埋管网和砌筑人行道,截至目前,渣土已清运完毕,完成地埋管网铺设和人行道砌筑,全面完成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工地监管,落实防尘措施,督促房屋建筑等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政府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规范,实行围挡作业,不间断喷水压尘,及时清运废弃渣土。在所有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禁止进出车辆带泥上路。
针对《关于加快治理我县大气污染的建议》中合理规划洗车场的相关建议内容,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在东南西北四个主要城市入口各规划一处洗车场,并将方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
针对《关于加快治理我县大气污染的建议》中提到的“有效综合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全市率先实行了纯电动公交车,共更换了38台纯电动公交车。县交通运输局正在起草《大竹县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准备将“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将获政府补贴”纳入其中,通过调整营运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可以有效改善城区内大气质量。
县发改局于2018年4月24日向县政府申请编制《大竹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县政府已同意编制《规划》,目前正在申请编制经费,争取尽早编制出台《规划》。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大气环境与应急管理股 罗淑文
联系电话:623361、15881858591
大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