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静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出租车资源缺乏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的原则,城市巡游出租车的发展规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运力需求相适应。目前大竹县共有巡游出租汽车231台,由县人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许可给5家具有资质的客运公司进行营运,从县城客运市场的需求现状来看,基本能满足县城运输需要,基本能解决群众“打车难”的问题,从2017年起县政府不再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二、关于拼载、拒载、乱收费及出租车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的问题。一是正确引导,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县运管所督促客运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二是强化监督,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格要求每辆出租车必须摆放服务监督卡,标明驾驶员姓名、车辆牌照号、公司名称、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乘客投诉举报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证核实,将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县交通运输局共受理出租汽车举报投诉85起,处理85起。三是部门联动,规范出租车管理。通过交通、公安、城管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出租车拼载、拒载、乱收费、闯红灯、争道抢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维护客运市场稳定,确保群众乘车安全。
三、关于服务意识差的问题。县运管所通过每年的星级出租车、星级驾驶员评比活动和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等活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城市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安运股覃铃淅 6218543 18780835819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6号提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