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 | 网站支持IPv6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郝俊敏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让我县更加文明有序的建议》(第011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将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城管局及交通局,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和教育力度,把交通法规送到千家万户,使每位驾驶员甚至每位居民牢固树立规范停车、文明行车的交通意识。

  二、关于“适度控制机动车增速,适度控制新增车辆”

  我局将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实际,建立出台相关措施控制机动车增速,同时建立出台和谐的《县城车辆停车位管理办法》,做好停车位划定和管理工作,设立并公布违规停车举报电话,敬请市民监督。

  三、关于“加快城区空坪歇地改造”

  一是在适当区位规划临时停车位。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区位未建设停车位,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在金利多小区、幸福小区、双燕路、煌歌广场等地段设置了临时停车位,并加强管理。二是合理规划社会停车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近期,我局在六一桥、胜利街小学、县房管局对面等位置新建了社会公共停车场,已经交付使用。

  四、关于“统筹规划城区禁停、可停道路的设置”

  我局将积极协调县交警部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限时交通管制,在不同时间段设置禁停、可停道路,并根据各路段车流量变化,适度限制非必要进入中心城区汽车数量。

  五、关于“加大管理与处罚力度”

  我局对擅自将停车位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严肃查处,坚决纠违,督促其恢复停车位。建议由交警部门抓好机动车辆的停车问题,强化临时停车位管理;城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道的车辆管理,与交警部门联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规划股 彭洪娟 联系电话: 0818—6224073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