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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刘洪等联名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第003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们的建议,我们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促进物管工作上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

  一、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推进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物管企业信用档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定期向各小区业主完成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通过收集业主对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及物管企业意见,对业主不满意和积分靠后的企业实施“亮红灯”和警告,藉此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那些服务差、投诉多、信誉低的物业企业记录在案,作为小区业主选聘物管企业的依据,促使物业企业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行业规范,依法依规管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已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实施。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及其社区、有关部门在行业自律、行为规范、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约束和规范。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人的交流学习及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使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竹发改价格[2013]16号)、《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确标价工作的通知》(竹价检[2014]5号)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均予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将服务等级标准、内容及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标示,杜绝乱收费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房管局李文斌 电话0818-6221053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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