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竹城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00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部分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部分业主不依法履行权力和责任,导致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日益突出,影响小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针对物业管理中群众关注、投诉的热点问题。按照你提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我局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宣传力度,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物业监督管理:
一、创新物业自主管理模式
目前我县城镇多数住宅小区为多层建筑(七层以下含七层),这部分小区建筑规模相对较小,很难吸引物业服务企业入驻管理,导致公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管理。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我局将加强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本辖区内各小区业主以本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业主较少的单体楼亦可组织业主选举产生楼长),制定小区(楼幢)物业管理规约,讨论决定小区(楼幢)物业管理形式,制定、修改共有部分管理、使用、经营等方面的规则,从而达到规范小区管理的目的。
二、进一步强化小区规范管理
(一)积极引入物业行业竞争机制,继续推进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主要依据,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二)积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尽责履职,并定期公布物业共有部位的使用和经营收益等收支情况,维护业主共同权益。
三、推进多方联动服务机制
物业服务作为社区管理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我局建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积极建立健全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运用民主方式、法治方式、协商方式,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纠纷问题,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房管局李文斌 电话0818-6221053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