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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00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县公安局:

现将谢欣委员在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柳第四中学至月华路段和东柳乡医院十字路口红绿灯附近乱停现象管理建议》(第10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一是坚持疏堵结合,组织执法人员实地踏勘选址,在东柳片区合理位置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框31处,源头上解决非机动车无处停放问题。二是强力文明劝导实行定人、定点、定岗、定责、定标“五定”工作模式,落实文明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引导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到指定区域。三是严格执法查处,落实中队责任,提高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规范随意停放行为,对屡劝不止,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秩序的非机动车,依法进行拖移。

二、规范占道经营行为。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巡查与值守相结合,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落实人员定点值守,引导流动摊贩就近入市,占道商贩入店经营,规范骑门摊点200余处。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流动售货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取缔流动售货60余起。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局办公室 李虹材  

联系电话:6249111  15196895135  

 

 

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52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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