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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 来源: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沈忠等委员:

  你们在大竹县政协十四届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提案》(第06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规划发展立体停车场”的问题。

  研究社会资本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同时,积极探索在县人民医院新建立体停车场,以缓解旧城区停车问题。

  二、关于“合理利用,规划改造城市广场的地下层,发展地下停车场”的问题。

  煌歌广场、青年广场、金利多广场和新华广场如要建立地下停车场,须开展听证、论证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避免因建立地下停车场遇地下暗河和地质结构因素无法实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可行性论证后再行实施。

  三、关于“规划先行,加强城市机动车停放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一是提高拟出让地块停车位配建比例。凡新出让土地,均明确要求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地下停车位,商业按计容建筑面积1/200(个/平方米)建设,住宅按计容建筑面积1.1 /100(个/平方米),且明确10%的停车泊位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位,确保每个新建楼盘均配建地下停车场。二是推进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通过对我县道路交通现状、汽车保有量、公共交通运营现状、停车现状等情况进行了科学调研分析,与《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0)》《大竹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与修编》《大竹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合理制定停车场发展规划,将停车场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三是积极探索停车位建设。近年来,已在六一桥、房管局、大竹第二小学附近建成三处固定公共停车场,并已投入使用。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推进云台安置房旁、桂花村护城河旁和东柳中学对面建立社会停车场的前期研究。四是加强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县住建局将进一步督促和引导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已建成地下停车位停车功能,严禁其将地下车位作为商场(超市)等他用。对不听劝阻的企业,则采取停止审批、报件手续等方式督促其退出经营,同时向上级机关及企业建议,对未售的地下车位,采用商业运作模式,将地下车位对社会有偿停放,实现企业盈利、方便市民停车的双赢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规划股 张源 0818-6250466

  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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