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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  万玉财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08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防疫物资的基础建设

  为加快我县防疫物资基础建设,县经信局向上级部门争取到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2009 万元。用于应急物资医药器械储备 277 万元,已与储备企业签订储备协议,并完成储备;用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生产动员能力建设 1732 万元,项目建设企业正按进度加快建设。

  二、关于协调疫情物资生产企业统筹生产物资的调配及分配销售

  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县各级展销会,销售库存产品;二是大力宣传,积极协调各部门采购企业生产的应急物资,尽量支持本土企业发展;三是指导企业通过微信、淘宝等网络购物平台进行网络销售,降低库存,提高销售额。

  三、关于简化审批流程,做好一站一式服务中的不足

  四川聚豪锦悦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周禄英。经与周禄英联系得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该公司于2月10日向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申请,新增了口罩、防护服生产、销售,同时由四川聚豪锦悦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竹宝宝口罩厂进行医用防护口罩的生产销售活动。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具有隔离病毒作用的疫情防护口罩属于国家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大竹县行政审批局无国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审批权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开展国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四川聚豪锦悦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现未取得医用防护口罩生产资质,处于停产状态,所生产的口罩也无法上市销售。据周禄英称,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国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申办事项,目前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待资料准备完毕,再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申请。

  四、关于在线医疗应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关注

  目前,因我县各医疗机构医生资源严重不足、且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价格管理部门未制定“在线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等因素,导致我县各医疗机构暂时不具备开设“在线医疗”服务项目的能力。“在线医疗”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一些老年病患、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病患者,可以在线问诊,以减少往返医院的次数,既能有效分流患者,缓解医院门诊压力,又能减少交叉感染机会,防止疫情传播。 “在线医疗”已成为新时期医疗服务新趋势,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拟纳入“十四五”规划,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医疗机构在现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功能模块,为“在线医疗”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考、进修培训等方式,引进和培养的医生队伍,逐步解决医生资源不足的矛盾。

  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在线医疗”服务收费政策。

  四是选择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县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分步推进“在线医疗”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疾控股 张良琼

  联系电话:0818-6249681 18090935168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8日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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