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晓华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还市民洁净竹城》(第07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向来重视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针对建筑施工运土车辆的冲洗和运输管理工作,更是责成局属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监管过程中,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全县在建工程必须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未达到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实行停工整顿。对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商砼站一律停产检修,直至达到环保要求。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2016年1-6月共检查工程82个次,整顿不符合要求工程8个,要求覆盖土堆2万余平方米,对4个工程不连续围挡进行了整改,对易产生扬尘作业的整改处理20余处,共查处不符合要求渣土车作业6起。
今后,我局将继续切实加强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加大对建筑施工运土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竹城洁净美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县质安站 刘勇 0818-6103896,13982833686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30日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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