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在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干部拆赔及土地占赔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第7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拆迁以及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我局针对少数乡镇、村(社区)干部,特别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村支两委干部不懂法、不用法、滥用法等现象,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落实。一是迅速与有项目拆迁的实施单位(乡镇)衔接,及时召集从事房屋拆迁的社区干部,就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后才从事拆迁工作,确保“明法守法、依法拆迁”。二是对参与行政执法的拆迁人员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了执法证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才能参与行政执法,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执法”。三是对从事具体征收(拆迁)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后才从事征收工作,确保“知法守法、依法征收”。2013年1-6月,我局举办乡镇(村)社区拆迁人员法律法规培训12期,共培训360(人)次。同时突出拆迁工作重(难)点,进一步加大征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做到依法征收、服务到位,确保个人替法、以权谋私、强征强拆、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零发生。在今后房屋征拆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培训,提高从事拆迁工作干部职工的政策法规水平。通过培训,确保依法征收(拆迁)意识得到提高,“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平安征收”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最后,感谢您们对房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竹县房屋征收局
2013年6月25日
2013年6月25日
(联系人: 王平 综合办公室 13981483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