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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2-16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蒋兰青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建设)城市社会停车场和车辆管理的建议》(第05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建议

  1. 合理规划社会停车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我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在北塔公园对面、荷兰映像对面、金利美市场以东、双马车站后面、财政局后侧、芙蓉城后面规划社会停车场,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已建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对擅自将停车位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严肃查处,坚决纠违,督促其恢复停车位。2016年,我局在六一桥、胜利街小学、县房管局对面等位置新建了社会公共停车场,2016年10月底已经交付使用。

  2. 加强各公益事业项目配建社会停车场。如体育馆等大型公益事业项目按要求修建社会停车场,充分利用广场和绿地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

  3. 加强配套建设小区停车位。按照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加强各小区配套建设停车位。对新开发楼盘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位,在其规划设计方案、竣工验收等环节中,对停车位建设予以严格审查,并监督其不改变使用性质。

  4. 在适当区位规划临时停车位。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区位未建设停车位,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在金利多小区、幸福小区、双燕路、煌歌广场等地段设置了临时停车位,并加强管理。

  5.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停车场。积极鼓励支持配合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建设社会停车场,并给与政策支持。

  二、关于“加强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建议

  因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将密切配合县交警大队,加大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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