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等代表:
你们在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在煌歌广场附近修建地下停车位的建议》(第102号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大竹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地下商场中央商都的百货专卖”的建议。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央商都的使用性质为商业;中央商都使用现状与规划使用性质是一致的。
二、关于“在中央商都的地方规划建设一个大型地下停车场”的建议。中央商都现已竣工验收,产权人为单位或个人。如需变更为大型地下停车场,应由产权人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县政府审批。
三、关于“合理规划煌歌广场附近的临时停车位”的建议。随着煌歌J8/9、煌歌二期项目及周边项目的建成,将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停车位,逐步缓解该片区的停车压力。建议交管部门适当取消部门临时停车位,鼓励市民到地下车库停车。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规划股徐杰联系电话:0818—6224073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