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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游友建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彻底治理垃圾污染源头问题的建议》(第10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点出部分小区垃圾收集设施不完善、无垃圾中转站的问题在部分小区存在,是部分小区的真实写照,所提建议对我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该项工作开展,我局今年将重点做好小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规划、建设、验收及管理工作,提升小区生活品质。

  一、严格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

  今年,我局在新建楼盘(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房、学校、医院和商场初设方案审查中,均要求项目方按照居住人员、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垃圾池(站),对未按照要求设计垃圾池(站)的单位或个人,则一律退回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重新设计,直到符合要求再进行审批。在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中,也严格按照规划和初设方案对垃圾池(站)进行验收,对未按照初设方案建设垃圾池(站)项目,则不予验收和出具验收报告,以高度的责任感,完善房屋建筑使用功能。

  二、严格物业管理

  一是对部分未设立垃圾池(站)的老旧小区(如东方家园),我局将责成小区物管服务公司完善垃圾收集设施,提升垃圾收集能力;对住户超过1000户的大型居住小区,则要求其补修建大型垃圾中转站,满足小区住户所需,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督促物管服务公司强化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与环卫所做好工作衔接,坚持每天早晚清运垃圾,力求做到垃圾随产随清,保洁人员对小区随脏随保洁,消除小区面源污染,营造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三是每年定期向各小区业主发出《物管服务意见征求表》,表格中设置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秩序维护、设施保养等意见栏,由业主在“好”、“一般”、“差”等空格内选择打“√”,收集业主对所在小区物管企业意见,藉此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服务差、投诉多、信誉低的物业企业记录在案,作为小区业主选聘物管企业的依据,促使企业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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