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群阳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停车场(库)建设的建议》(第10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点出的问题在我县城区不同程度的存在,是我县停车难、行车难的真实写照,所提建议对我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该项工作开展,我局将城区停车场点的建设工作作为城市建设重点之一,努力缓解近年来困扰市民的停车难问题。
一、利用城区闲置地块建设停车场
2016年,我局利用城市闲置地块建成停车场(点)5个,车位300余个(分别位于县房管局、六一桥和第二小学等处)。随后,我局又会同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实地选点,共规划城内公共停车场7处,用地面积114200平方米。2017年,将开工建设1-2处停车场。其次是挖掘地下空间,在车流、人流集中的中心地域,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广场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方便市民车辆就近停放,缓解停车难。
二、严格项目初设审批
在新建小区楼盘、棚户区改造,乃至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医院等项目初设方案审查中,我局均要求项目方按照居住人员、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停车场,对未按照要求设计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则一律退回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重新设计,直到符合要求再进行审批。同时鼓励项目方在停车场点建设中引进立体停车设备,建设立体停车场。在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中,也严格按照规划和初设方案对停车场点进行验收,对未按照初设方案建设停车场(点)项目,则不予验收和出具验收报告,以高度的责任感,完善房屋建筑使用功能。
三、鼓励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
2016年春节,我县外地返乡的私家车激增,一时间东大街上车流滚滚,不少车主把车停到城区各大道路的人行道上,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开放了部分已经放假的学校操场供其泊车,暂时缓解了停车难。但我县大部分学校的操场安装了塑胶跑道,已无对外开放停车的可能,机关(事业单位)的院坝停车场需满足自身所需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也无对外开放的挖掘空间。目前我们正在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点夜间对外开放停车事宜,待研究成熟后提交方案报县政府审定,由政府出文要求机关、学校等部门(单位)将停车点夜间对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使用率。
四、停用场地改建停车场
您在建议中提到将煌歌广场附近原东方红地下超市(已倒闭)改建成停车场事宜,我局进行了走访查实,该地下商场于2007年由煌歌集团将其分割成数百个摊位对外出售,并办理了产权证书。若要改建需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方能进行改造。对此,我局将建议煌歌集团出面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并采用商业运作模式,将地下商场改建后对社会有偿停放,实现业主盈利、市民停车的双赢局面。
五、取消道路停车位保道路畅通
你在建议中提到“取消道路两侧的临时停车位,还道路以畅通”,在未来5-8年的时间里,我局将加快城市停车场点建设,引进立体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安装,挖掘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努力满足市民停车所需。届时,我局将会同县交警大队逐步取消道路两侧的临时停车位,还城市道路畅通,缓解城市行车难。
六、严厉查处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
对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行为,如将停车场改作商场的行为,我局将会同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