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梅等代表:
您们在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00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中点出的问题在我县部分小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反映了当前物业管理现状,所提建议对我县物业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有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业住宅小区从数量和品质上均得到了较快发展。广大业主的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民主意识逐步增强,而部分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部分业主不依法履行权力和责任,导致物业管理矛盾日益突出,影响小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使物业管理问题越来越成为居民关注、投诉的热点。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较晚,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和监管体系。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我局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网络,拓宽诉求渠道,强化依法行政,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后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物业监督管理:
一、规范小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我县住宅小区随着车辆不断增加,停车难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代步车辆的存在,导致小区道路、绿化带、入户大厅等公共区域出现乱停乱放现象,既影响居住环境又影响安全出行,又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难度。为此,我局主要将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规范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建筑规划要求设置车位、车库,满足业主停车需求;二是督促物业管理人(企业)加强小区停车秩序管理,严禁乱搭乱建、乱停乱放行为;三是积极引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按照管理规约对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等日常事务进行监督、协调、协助工作。如凤凰城、东湖湾等小区通过业委会、物管公司规范车辆统一停放管理秩序,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小区用电管理,严防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当下电瓶车是部分家庭出行工具之一,导致小区内电瓶车随意停放,私拉电线对电瓶车充电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小区生活环境,同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前我县住宅小区电瓶车集中充电配套建设不够完善,我局将积极引导业委会、物管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人作为充电配套建设责任主体,合理筹措资金,按照市场化管理模式,由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增设电瓶车统一停放、统一充电场所。同时,严格要求物管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人加强管理,坚决杜绝个人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三、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行业指导监督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广大市民了解政策,强化物管意识,增强业主物业消费意识,引导业主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积极维护小区秩序,努力形成良好的和谐氛围。
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的日常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履行职责和义务。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凡是服务较差、有效投诉较多、信誉度较低的物业服务企业,我们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在安全防护、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秩序维护、设施保养等物业服务方面提高质量和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