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林等代表:
你们在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南大梁高速建设的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41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县协调办于2017年5月16日召集人和乡人大主席范光明,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处长张雄,双岩村村长肖乾胜,双岩村原支部书记王善志及村民代表6人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会上,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处长张雄就《大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第041号》提出的南大梁高速公路施工遗留问题明确答复如下:
一、关于“损毁渠道10多处,严重影响下游农田灌溉,涉及到人和乡金泉、野坪、英雄和杨家镇的狮潭等村2000余亩农田”问题。
双岩村7组因建设南大梁高速公路无法恢复的灌溉渠,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处长张雄答复近期与双岩村协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由双岩村自主实施农田灌溉方式。红花湾渡槽南渝公司现已制定施工方案,待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实施。
二、关于“临时用地未复耕9亩,因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每年补偿1000元的青苗损失。完工后施工队伍撤走,从2013年至今未复耕,也没有付青苗补偿费,涉及金额4.5万元”问题。
双岩村6组张纯学与四川路桥南大梁高速公路TJ-E15分部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期限为2012年9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面积4亩。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工作人员白平当场电话联系TJ-E15分部项目经理陈立了解补偿及复耕情况,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因临时用地协议未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批,解决争议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三、关于“线外工程用地7.17亩,涉及双岩村4、5、6组,因修建排水沟,用地1366米长、宽3.5米。根据当时共同协商意见,按14000元/亩适当补偿失地农民,涉及金额10万元,但至今没有结果”问题。
为防止达渝高速涵洞及南大梁高速匝道边沟汇水冲入双岩村6组农田,2015年3月南渝公司规划投入工程费用2.9万元在此处修建一条宽1.1米,长100米的排水沟和1个沉砂池。施工期间,人和乡驻村干部、双岩村书记、村长及村民反映此处汇水流量较大,在建排水沟无法满足排水需要,强烈要求将排水沟加宽并延长至双岩村4组河沟。在未得到南渝公司明确答复前,村民多次阻扰南大梁高速匝道施工。考虑到此处汇水实际情况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经县协调办协调,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处长张雄在阻工现场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后,向县协调办常务副主任许茂坤、片区负责人熊光太,人和乡驻村干部袁主任,双岩村支部书记王善志、村长肖乾胜表明了公司领导的意见,现场人员口头达成了共识,由南渝公司重新设计修建一条长1380米、宽2.8米的水渠并承担工程费用68万元,建设用地由村社提供,建设用地南渝公司不征用、不补偿,产权归村社所有。会上,南渝公司达州代表处处长张雄表示当初修建水渠时,南渝公司做出了较大让步,坚持当时与相关负责人达成的口头共识,建设用地南渝公司不予补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县协调办 李新元6231559 13508257577
大竹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