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泳等代表:
你们在中共大竹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两违”建设力度的建议》(第09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两违’建设处理力度的建议”,对严厉打击“两违”建设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你的建议结合我局该项工作的开展,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此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有力推进我县重点及重大项目的实施。
一、严打违法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对“两违”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把“两违”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1—6月,我局共查处违法建设95起,发出《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28份,发出《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7份,组织大型集中强拆违法建设行动7次,拆除违法建(构)筑物39处,拆除面积3862.5㎡。特别是对云台社区、檀木桥社区、高峰寺社区和南城社区征地拆迁用地范围内进行了四次大型强拆行动,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2处,面积1518.04㎡。
今后,我局将主动与房征局对接,对拟征用的拆迁用地地块,坚持做到每天至少一次巡查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验,及时拆除。同时与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办紧密联系,互通“两违”建设信息,形成无缝监管和合力打击“两违”建设的局面。
二、严控违建新增
一是我局建设监察大队将严格落实中队每周一、三、五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制度,继续加大巡查监控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违法建设的线索和苗头,每周二、四对已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追踪查处。做到巡查无死角,制止无商量,拆除无例外。努力实现违建零增长目标。
二是我局对房征局掌握的已征用拆迁用地地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做到立即介入调查,即时现场勘验,确定违建性质,依法立案查处。对拒绝配合房征局征地拆迁工作,而又无理索要征收赔偿的违建,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三、加强联合执法
对已确定的违建强拆对象,我局将在“两违”整治办的牵头协调下,在国土、公安、相关乡镇、街道办的强力配合下,依法及时组织对违法建(构)筑的拆除行动,努力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四、做到灵活审批
对城市规划区的村民建房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情况予以分别处理与审批。根据《大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0年)》,在城市规划区内,划定禁建区、限建区。近期建设区(禁建区)内原则上不再新批村民建房,确属危房改造的,只能原基等面积改造,排除安全隐患,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人均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建议同房征局签订拆迁备忘协议,以后如因城市建设需要,一律按旧房面积进行拆迁补偿。总规远期用地范围内(限建区)确属危房改造及居住困难,人均宅基地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村民,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规划、国土部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条件下原基改建或选址新建,并严格按审批内容建设,涉及土地调整的由村、社负责调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建设监察大队杨鹏 电话:0818-6221740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