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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周永书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摩托车非法载客治理的建议》(第09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按照“五治”工程的工作要求,2017年4月5日至5月5日,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长刘登峰任组长,教导员王轩、副大队长朱洪斌、李进、张强任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集中整治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迫交易、暴力抗法,充当非法经营保护伞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期治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张强 6102333 13982813088

  
  大竹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1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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