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群阳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09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
2015年,为深入推进“五治”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5月止,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打涉摩违法犯罪行为。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或作案目标,实施飞车抢夺、盗抢车辆、暴力抗法、追逐竞驶(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唆使、煽动非法营运者抗拒执法、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组织者;经执法部门多次教育查处拒不改正,以及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严处非法营运、经营行为。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经营、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企业、商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严查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控邮政快递三轮车。对现有从事邮政、快件揽收、投递、运输的三轮车,邮政企业车辆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定喷涂相应车身颜色及“中国邮政”字样,邮政车辆由县邮政分公司负责管理;县内各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车辆由主管部门、快递行业协会对其外观、广告进行统一规范设计,所有车辆喷涂“达州快递”标识,市快递行业协会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并发放《达州市快递车辆证》。另一方面,制定惠民政策。一是简化驾驶证办理程序。可直接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使用纸制试卷考试。二是简化车辆注册登记。保险机构除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外,商业保险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搭售。对摩托车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由车主书面申请缓缴后,办理注册登记,车管所保留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该类摩托车办理转移和转出登记时,应在补缴车辆购置税后,予以办理。对以前已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来历凭证或合格证遗失的,由车主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排除盗抢嫌疑后,办理注册登记。对公告过期的,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实是在公告有效期内购买的,办理注册登记。三是一站式服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实行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四是下乡服务。乡镇(街道)交管办做好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摸底统计工作,免费为车主及驾驶人代办各类牌证业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等部门联合组织下乡服务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集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核发业务。五是优化公交资源配置。调整和增加公交线路、运力、场站,科学安排公交线路收发时间,加大公交覆盖率和分担率,方便市民出行,打压非法营运空间。六是增设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位。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临时停车点位,方便摩托车电动车停靠,杜绝乱停乱放。七是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全县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禁止销售、购买公告目录以外的摩托车、电动车。
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其中文体广新局:负责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做到“牌证齐、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 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做到“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限二人,不酒驾、靠右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舆论氛围。维稳办:掌握、综合相关涉稳信息,分析研判,指导专项整治风险评估。公安局:严厉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和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打击暴力阻碍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整治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同城管执法部门规划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位。交通运输局:对客运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规范,负责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能力,合理调控运力,确保运力充足;牵头组织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和从事非法改拼装违法行为的维修点。法制办:对出台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整治行动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专项整治中的行政复议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指导。工商质监局:负责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牵头查处非法组装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生产加工行为。城管执法局:规范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设置;加强对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车非法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管理;加强非机动车占道停车管理。商务局:依法做好二手摩托车、电动车交易和摩托车报废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信访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财政局: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经费。人社局:牵头促进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创业;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扶持政策。民政局:结合本次整治行动,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优待、扶持低保户、残疾人的有关规定。卫计局:参与下乡服务,落实下乡体检工作。残联:协助处理涉及残疾人从事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的行为,协助落实残疾人扶持、救助、稳定工作。县国税局:确保方便、快速办理摩托车车辆购置税。县人保公司:确保方便、快速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县邮政分公司:做好邮政车辆规范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017年4月5日至5月5日,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大队成立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刘登峰任组长,教导员王轩、副大队长朱洪斌、李进、张强任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拼装、报废及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超员和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棚;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反标志标线及其他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等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指办 欧军 6105908 15281815820
2017年6月21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