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富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制定相关的关闭或搬迁方案,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第02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调整禁养区。我局已经会同县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的函》,恳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结合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竹府办〔2016〕58号)文件精神,对本辖区禁养区重新调整划定,划定后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制作比例尺不低于1:50000 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
二、抓好关闭拆迁。起草了《大竹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迁工作方案》,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政府常务会进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局按照这些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已正式上报县政府。拆迁工作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7月底前完成重点流域(东柳河、东河、铜钵河、黄滩河)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存栏规模生猪300头以上(其它畜禽按规定折算)养殖场的关闭拆迁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其他养殖场关闭拆迁任务。
三、加强有机利用。大力推广粪肥资源化利用工程,鼓励有机肥加工。目前,我县有星火禽业有机肥酵素厂和富康有机化肥厂。星火禽业有机肥酵素厂年处理能力1500吨,2016年生产有机肥1000吨。富康有机化肥厂年处理能力5000吨。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畜牧工作的大力支持!
承办股室:业务股
承 办 人:周良
联系电话:8850451 13981485306
大竹县畜牧食品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