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伦文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县学校设立卫生室(保健室)的建议》(第13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97所学校,目前设立卫生室的有3所:大竹中学现有专职人员3人,大竹二中有专职人员1人,县职中原有的校医已退休,现没有专职人员。农村学校都未设立卫生室(保健室)。
二、存在问题
校医引进十分困难。一是学校非教专业技术岗位属于小群体。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规定,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按此比例设置,在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学校,其他岗位人员占比小,在经济待遇和主人翁意识上相对弱一些。二是学校非教专业技术岗位缺乏吸引力。按照校医岗位的职能职责,要求校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而校医岗位相对于社会医疗机构提供的岗位待遇来说有天壤之别,因此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不愿意报考校医岗位。导致即使在公招时设置校医岗位也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流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卫生(保健)室肩负着学生的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卫生检查及师生的必要医疗服务的任务。它的设立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起着很大的保障作用。县教科局高度重视,要求寄宿制学校和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增设专门编制,公开招聘校医。学校卫生(保健)室设置的瓶颈是缺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建议人社、编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人数等,增设校医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资质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学校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同时配套出台考核、晋职等规定,提高校医待遇,吸引具有医疗服务能力的人长期从事学校医疗卫生服务。
(三)发挥各校的主观能动性。学校要积极主动聘请社会上具有资质的人员从事学校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暂时缓解因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造成的困难问题。
(四)保障卫生保健的经费。今后要制定政策,从学校经费中规定一定的比例作为卫生保健的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的预算,保证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大竹县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体卫艺熊立云 联系电话:6233755
大竹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27日
送:县人大提案委、县委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