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庆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安战线特巡警等一线临聘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第12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发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含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就业帮扶安置。截至目前,全县已累积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4000余个。同时,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招聘了大量公安辅助人员充实公安队伍,他们为维护地方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办理情况
由于我县公安辅警人员与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属公益性岗位性质,所以他们的工资标准都是按照全县统一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即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如果单独调整公安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必将引发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稳定;如果全面调高全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必将导致县级财政支付困难。建议由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警务辅助岗位等级规范和等级晋升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断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等级晋升和工资待遇,不断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社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就业促进股 蒋乾军
联系电话:0818-623459615282425232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