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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彭绍荣等代表:

  您们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的建议》(第00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县城的停车场规划工作

  (一)合理规划社会停车场。

  2012年省政府批准的《大竹县城市总规》《大竹县城市控规》共规划15处社会停车场,但均位于新城区,无法满足旧城区停车需求。为满足旧城停车所需,2016年至今,我局在六一桥、胜利街小学、县房管局对面、大竹中学莲印校区等地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4个,建成车位520余个。

  (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停车场。

  县政府正在探索采用“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建设停车场,解决我县城区停车所需。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在我县主城区内实地考察拟选址建设社会停车场。

  因旧城区可选用于建设停车场的土地有限,经多方比较,以下几处可作为停车场建设首选地点,分别为:1、新华广场,建设地下自走式停车场;2、六一桥停车场,将部分地面停车位改造为立体停车场;3、人民医院内,将部分地面停车场改造为立体停车场;4、一品东福后道路旁闲置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5、中医院内,可将以后新建的房屋地下停车场设计为机械停车场,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地下停车空间;6、白沙路卫校旁闲置土地,用于建设地下自走式停车场和地面立体停车场;7、滨河大道北城上郡以东闲置土地,用于建设地面立体停车场;8、竹中本部旁停车场,将部分地面停车位改造为立体停车场;9、竹阳东路骨科医院旁闲置土地,可用于建设地面立体停车场。其中,部分拟选位置因土地、拆迁等问题短期内无法实施建设。我局正在就拟选建设停车场位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待论证通过,县政府批准后,我局再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适时建设。

  二、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

  建议由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缓解竹城社会停车场少,停车压力大的问题。

  三、规范和加强县城停车管理

  建议由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做好停车位划定和管理工作。停车位收费标准由物价局完善论证、听证及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制定相应的停车位收费标准。

  四、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网络和各类广告推送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市民低碳出行,少开车,多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一方面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减少能源使用,尾气排放;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健身锻炼的目的。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规划股刘博联系电话:6224073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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