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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刘小萍等代表:

  您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装城区至殡仪馆路段路灯的建议》(第08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城区至殡仪馆道路位于210国道城区段和县城二环路上,早年属国道过境道路,属县城偏僻之地,不具备路灯安装条件。随着城区二环路的全面贯通,该区域也渐渐成为发展投资热土,相关市政设施也逐步跟进筹划建设。您们在建议中提到的路灯安装事宜与我局计划不谋而合。目前,我局组织专技人员对该路段路灯安装进行了现场踏勘,正在制定路灯安装规划及设计方案,待方案定稿报请县政府审定,批复后组织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路灯管理所王椿电话:6223008、18228672555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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