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 | 网站支持IPv6  
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次数: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调查的问题。为了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化服务需求,提供老年人生活质量,2017年,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竹民发〔2017〕77号),要求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老协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居住情况、子女赡养情况、日常生活照料情况、目前面临的生活困扰、养老方式意向和养老服务需求等,建立覆盖本区域老年人的信息库。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和村(社区)居委会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与养老机构共享,促进辖区内的养老机构与老年人供需双方对接,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二、关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问题。2017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竹民发〔2017〕62号),要求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探索“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的应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和呼叫服务、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系统,并逐步与政府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目前,我县由于财力紧张,没有统一建立12349养老服务热线,只有德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智能养老服务软件,利用400-6375-646 免费平台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

        三、关于建立专门机构管理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今后,我县将统筹建立县级、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县级设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指导、统筹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乡镇 (街道)依托敬老院设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社区(村)设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四、关于吸收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与管理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加快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步伐,共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6个(其中城市47个、农村19个),改善了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有5个(包括德馨、万家和等),创新推进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围绕打造“10分钟养老圈”的目标,探索构建“片区养老院+社区养老驿站+小区居家养老”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片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2017年,依托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先后设立西城片区养老院(德馨养老驿站)、北城片区养老院(万家和养老驿站),促进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

        五、关于为40、50岁人员开辟就业渠道并进行专业培训的问题。认真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4〕24号) 关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岁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托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达州市社会福利院等养老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六、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加强社工人才培养,鼓励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从事社会工作。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目前,我县正在竹阳街道大众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将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纳入活动内容,充分调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