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从英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5路公交车开至县人社局办公楼(或者白塔水街大门口)的建议》(第02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第5路公交车线路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北城新区人口数量增加,人口流动性加大,为了进一步满足市民乘车需求,我局已于2016年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将5路公交车原起点站由县人民武装部延长至新人社局,并于2017年1月获得批准。目前,第5路公交线路为“新人社局至东湖湾”,并在新人社局站设置了港湾式公交站台。
二、关于部分第5路公交车没有在新人社局公交站台上下客的情况
对建议中提到的部分第5路公交车没有在新人社局公交站台上下客人的现象,我局组织安运股、县运管所和公交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部分公交车驾驶员以“新人社局办公楼大门附近搞建修、私家车占道停放,导致道路狭窄,公交车掉头困难”为由,没有进公交站停靠,改在离新人社局前方50米处掉头停靠。
针对此情况,我局已责成县运管所加强对第5路公交车的监督管理,督促第5路公交车驾驶人员在新人社局公交站台按规定停靠。同时,我们将商请公安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公交站台周边车辆违规占道停放的治理,为公交车正常运行创造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安运股 覃铃淅 6218543 18780835819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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