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蒋玲等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公园内相关车辆停放的建议》(第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强化巡查管控。按照定人、定点、定时、定岗、定责的“五定”模式,加大对老公园片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和制止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及时引导市民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
二、坚持疏堵结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在竹阳南路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框13处,供经营户、市民临时停放,源头解决非机动车无处停放难题。
三、严格依法查处。加大上路巡查检查力度,对违规停放,拒不服从劝导管理的非机动车施以拖移,并施行政处罚,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400余次,实施行政处罚120余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局办公室 李虹材
联系电话:6249111 15196895135
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