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明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人员办公经费的建议》(第07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自2016年起,按照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我县建立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对乡镇政府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及乡镇政府运转经费,从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较好地保障了乡镇政府正常运转。
县财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确保乡镇政府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一、2018年以前,按照公务员每人13000元/年、事业人员7000元/年的标准预算。从2019年起,不再区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所有在册人员均按每人11000元/年的标准予以保障,山后片区乡镇人均再增加20%公用经费。
二、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下,对乡镇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按照因素分配法给予了较好保障,并呈逐年增长态势。2017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6929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8071万元,较2017年增长16.47%;2019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9654万元,较2018年增长19.61%。2020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11463万元,较2019年增长18.74%,具体为:1、增加人均办公费5000元每人每年。2、增加人均每人每天20元生活补助。3、调整增加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城乡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经费。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县级财力将加大向乡镇倾斜力度,对乡镇政府的经费保障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强。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乡财股 刘尚平 6236580 13568355120
大竹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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