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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 来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  王守勇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农村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建议》(第13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合乡并村进程的发展,农村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居住的趋势进一步明显,留守在自然村落的人越来越少,暂时被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的教学状况令人担忧。早在2001年,为优化中国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国务院出台《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该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政策实施后,撤并分散办学条件小、弱、贫的学校,降低了教育成本,改善了基层中小学生学习环境,防止了不同学校间因资源差距较大而导致的教育质量差异,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起来,对提高农村整体教育水平有了显著作用。

  近年来,我县持续推进城乡学校布局调整,科学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有力促进了教育均衡。但随着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推进,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依然难以适应当前深刻变化的形势,基础教育“村空乡弱城挤”现象依然突出,迫切需要根据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趋势进一步调整优化。

  二、基本做法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校。按照“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提高效益”的原则,稳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近三年,我县撤销生源严重萎缩或无生源教学点16所,合并纯小学和单设初中6所。目前,在全县9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寄宿制学校55所,占比56.7%。二是坚决制止盲目撤点并校,不搞“一刀切”。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农村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二)多种措施,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一是提高薄弱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二是研究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职称评定标准,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薄弱学校专任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为薄弱学校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课程,推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利用“四川云教”等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免费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

  (三)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学校撤并后学生需要寄宿的地方,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和聘用必要的管理、服务、心理健康教师、保安人员。科学管理学生作息时间,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益于健康成长的校园活动,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优化学校布局。义务教育坚持城乡并举,着力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校、寄宿制学校为主,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辅的多元协调发展的义务教育学校新格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应根据服务人口分布均衡布局,保障学校数量、规模与城镇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要求,着力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校建设要符合国家、省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加强教学辅助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校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学校吃、住、学、文化活动等基本条件,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三)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不断缩小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广学区化、一体化和多元化管理,发挥集团龙头学校对成员学校、乡镇中心校对村小、教学点的辐射引领作用,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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