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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深入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 来源:四川日报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发展。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活力,优化提升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力指导下,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牢牢把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硬道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总引擎”,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发挥监管合力,丰富竞争政策实施工具,探索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大力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向垄断“亮剑”

反垄断监管执法取得新成效

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0)》,同时公布了2020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四川省水泥协会组织6家水泥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入选。

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向垄断“亮剑”,四川一直在努力。

结合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实际,我省及时建立新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保障反垄断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共查处垄断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5686件,罚没款1.43亿元。

——突出重点领域。我省下发《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扎实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公用事业、医疗、建筑材料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强化线索排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组织和发动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以组织专班或者委托调查的方式,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涉嫌垄断线索及时组织开展摸排核查,对构成违法的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加大执法力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对垄断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立案调查的垄断行为,抽调案发地执法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严格依法查处,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专案组在川开展原料药等领域反垄断调查工作。

由于反垄断法及其规章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一般经营者往往难以准确把握,可能导致较大的违法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今年2月,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出台《四川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以下简称《合规指南》),加强对企业反垄断合规经营的指导和服务,为经营者合规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指引。《合规指南》共6章38条,对企业面临的反垄断违法风险,如何防范反垄断违法风险以及遇到反垄断违法风险如何处置进行了介绍,并附有10个反垄断典型案例。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走进企业宣传、开展座谈会等方式,普及宣传《合规指南》,不断提升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

为市场“护航”

公平竞争审查取得新突破

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试点开展第三方评估,去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委托西南财经大学专家组走进重庆市大足区,对区政府以及3个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两周后,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走进我省内江市,对该市经信、财政、卫健、交通等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开展评估。

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川渝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2020年5月,四川省和重庆市两地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协作,打破地区封锁,破除行政壁垒,为成渝地区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按照协议确定的建立第三方评估互评机制,两地明确了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的互认互通,并分别选取重庆市大足区和四川省内江市作为试点单位,首次开展第三方评估的交叉互评工作。

“引入社会监督,可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这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也为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出了有益探索。”参与评估的西南财经大学专家组认为,此次川渝两地的交叉互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省际第三方交叉互评的先河,取得了省际协作的创新性突破,将有力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推进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确立。2017年我省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2018年起,连续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增量审查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做到应审尽审。

2018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先后三次牵头组织开展妨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上门授课、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审查和清理工作的能力水平。机构改革以来,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38.15万件,全省废止和修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452件,仅今年以来,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8万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文件61件,一大批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拦路虎”被逐一清理。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措不止于此。去年,我省遴选9个市(州),采取“单循环”的方式,试点开展网上交叉互评,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讨论分析抽查结果,评价各地公平竞争审查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就试点所发现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全面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我省还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省政府文件共计2597件进行评估审查,今年又委托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对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成都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试点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

首次集中评估调整省级政府相关文件,创新开展社会力量第三方清理工作评估,签订川渝竞争协作协议,全国首创启动省际第三方交叉互评……一系列创新举措,助力我省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取得新突破。

助民生改善

整治限制竞争行为取得新进展

今年5月,针对前期对我省部分白酒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对6家川酒企业召开反垄断提醒告诫会。当月,针对宾馆业网上预订相关情况,又对部分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相关企业表示,将深刻吸取相关教训,坚决不触碰红线,并及时履行企业责任担当,共同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调研发现,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领域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平台、旅游等领域。为此,在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下,我省先后深入开展了多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着力保障民生。

公用企业是关乎人民生产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保姆型”经营者,特别是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限制竞争行为深受关注。2016年起,我省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重点,组织力量、排查线索,狠抓案件查处,查办了一大批公用企业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两年间,全省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231件,案值5683.239万元,结案121件,罚没款共计3078.373万元。

制止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查处建筑领域滥用行政权力做法、规范交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纠正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滥用行政权力现象、整治公章刻制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情况……2019年9月-12月,我省扎实开展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行动还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较为典型和多发的其他领域进行了重点查处。行动期间全省共排查涉嫌行政性垄断线索12件,指导并督促整改5件,立案1件。

我省还切实督促整改行政性垄断行为,坚决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积极构建政策文件依据,于2019年12月印发《四川省规范使用行政权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工作方案》,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等工作明确举措、强化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使用行政权力,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促经济发展

竞争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

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我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全省共办结案件453件,罚没款1693.53万元。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泸州信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成为全国首例适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案件。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川,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检查组对四川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四川高度重视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夯实执法基础,统筹部署、突出重点,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成效明显,法律实施开局良好,并希望四川继续积极探索,进一步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发挥监管合力,丰富竞争政策实施工具,探索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为全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贡献智慧、经验。

今年9月,《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其中,对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可以制定相应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建立川渝跨区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机制等特色亮点,让修订草案受到广泛关注。

今年,修订该条例被省政府列入立法项目后,在省人大的指导下,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司法厅等有关单位多次进行专题座谈,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条文,参考借鉴上海经验做法,深入省内自贡、德阳、遂宁等地及重庆、山东、浙江等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充分征求了省级部门、市(州)市场监管局、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有关行业单位的意见,听取了行政立法咨询专家、法律界人士、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基层工作人员的建议。“条例修订草案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精神和相关要求的同时,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立足促进我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

以增强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出发点,去年,我省制定出台《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意见还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对如何进行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如何设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如何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处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实务操作参考。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行业领军企业、老字号企业、科技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行政指导,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动能,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刘嘉 图片由省市场监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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