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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来源:市委营商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规范市场准入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目录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全面开放市场,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推行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强化行业监管,坚决取缔和整治“红顶中介”,取消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

(三)规范招投标领域。规范招标文件范本的执行,加强对招标文件进行在线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行为。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推送至相关部门。加强对违规专家监管,记录上报负面行为;扩大专家抽取范围,争取与万州、开州等地实行专家互认。推行评定分离机制,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履约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四)缩短办税时间。全面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件”要求,精简业务流程,打通前后台业务流转环节,确保多数事项可在办税厅前台即时一站办结。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电子退税,开辟绿色通道,探索提前预审,加快审核速度。进一步提升退税效率,人民银行收到电子收入退还书后最迟次日办结。进一步提升网办能力,推进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税邮合作。

(五)增强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稳定就业岗位。举办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开展线上招聘,结合疫情防控举办小规模现场招聘,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岗位,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宣传解读,指导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协定条款。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提升“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应用率。持续推行“7 c 24”预约通关模式。优化通关流程,进一步精简单证,推行无纸化通关。落实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AEO认证培育力度。对海关总署、成都海关的改革措施,经上级海关批准后,在达州海关关区范围内进行推广试点。加强与重庆海关、深圳海关、成都机场海关等口岸海关的合作配合,建立与沿海主要海关的执法互认、信息共享、通关协助等机制。

(七)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地形图测绘、勘测定界(宗地图)、地籍调查(权籍调查)、拨地测量、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全流程综合测绘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修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为企业降费减负提供优质服务。

(八)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健全完善财政贴息、担保等机制,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尤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流程,持续深化金融产品创新和运用推广。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放信贷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九)打造多元化金融体系。完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聚焦川东北智慧金融大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达建设功能性总部,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加快发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做优金融生态,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十)奖补资金兑付落地。加大对专项奖补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和专项资金挪用的处理力度,保障专项资金落地落实。建立健全经济政策落地落实三方评估及反馈处置机制,严肃处理挪用、恶意拖欠经济奖补专项资金等行为,并在后期资金分配上作出调整。

(十一)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持续推进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工程,支持组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实现抱团发展。创新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打造川浙、万达开民营经济合作区域品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和经营。支持大竹县争创全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不定期召开企业恳谈会,听取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

(十二)加强企业家的培养培育。建立企业家培育长效机制,充分借助市委党校、市内高校、外地名牌高校,开设企业家培育专题研修班,足额保障专项工作经费。

(十三)完善异地达州商会相关功能。整合组织、统战、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商等系统资源,让异地达州商会综合承接流动党组织、统战联络点、异地工会、农民工服务中心、招商“媒人”及智力支乡联谊会等功能。

二、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十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行权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及时更新和对外公开变动的事项清单,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十五)加强政务系统数据互通共享。统筹整合各部门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互通,实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理的涉企许可、备案、执法检查、处罚等信息归集共享至达州市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相关部门实施审批和监管提供便利。

(十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好差评”等制度。全面落实减证便民措施,运用大数据实现“零证明”。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加快部门业务专网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入对接,高质量打造“通达办”应用程序(APP)品牌,扩大“通达办”APP覆盖范围,实现“指尖办、自助办”。

(十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各地政府办理建筑许可主体责任,明确各县(市、区)办理建筑许可的牵头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无差别化窗口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审批,推行并联审批、数字审图、方案联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方式,全面实行“一张蓝图、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提高审批效能。

(十八)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将涉及的惠企政策申报、兑现等相关工作推送至惠企专窗进行统一受理,实现“分流转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争取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因政策公开不到位、不及时,或政策中存在不合理限制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条款,导致企业“应享未享”的,按情节追究责任。

(十九)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所涉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事项纳入市政公用综合窗口办理,非工程建设项目用户(商业及个体工商用户等)按用户自愿原则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推广“互联网 ”申报方式,实现企业“零跑路报装”。开设用气办理开挖手续事项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探索水、气报装外线工程所涉审批全程由供水、供气企业帮办,报装申请人无须单独前往各部门办理。外线行政审批单位压缩办结时限,并鼓励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十)建立保护投资者权益渠道。建立保护投资者权益和解决纠纷的司法渠道,提高司法执法效率。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对职能部门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坚决查处。

(二十一)坚决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动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聚焦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楼盘等行业领域乱象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互联网 监管”,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公开公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对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持续严厉打击、快侦快办,适时公布一批影响市场经营的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威慑力。

(二十二)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工作机制运行。及时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行为。积极协助配合知识产权权利人参与诉讼,全面落实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行政主管部门、企业提出建议,完善风险防控、提升治理效能。

(二十三)推动建立破产费用综合保障制度。推动设立破产费用保障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解决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影响破产程序启动的问题。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建立全市破产管理人名录,推动成立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升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水平。

(二十四)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以及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促进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加强法制审核人才建设。推行公证体制改革,综合集成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规范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组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专(兼)职队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十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达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运用,全面推广“天府信用通”等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应用。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严格按照国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归集数据,推行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构建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推动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信易贷”“银税互动”等平台发布信贷产品。全面建立健全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做好“红黑名单”的发布、更新和信息共享公开。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测和监管,构建优质信用环境。

(二十六)强化政府践诺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 社会监督 失信问责”机制,履行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义务,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等为由对企业违约毁约,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强化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乡镇(街道)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并不定期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健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信用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四、打造高效有力的保障环境

(二十七)建立投诉平台。建立企业投诉快速受理、督办和查处责任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组建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精准发现、查处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确保对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逐步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查处曝光机制等。

(二十八)限期督促整改。对督查、举报、曝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事实清楚的,督促责任部门(单位)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及时向企业或群众反馈。

(二十九)强化执纪问责。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于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广播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发布等主流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同时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不良现象,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处处都有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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