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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广安邻水等涉疫重点地区入(返)竹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浏览次数: 来源:大竹发布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为科学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和毗邻地区严峻复杂疫情形势,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海、广安邻水等重点风险地区入(返)竹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入(返)竹人员,须提前 3 天登录“达州市来返达人员报备系统”微信小程序登记报备,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 如实报备出行情况、健康状况和抵竹时间等。抵竹后主动配合属 地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省指挥部对上海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未调整前,大竹籍(含因求学户籍迁出)上海旅居人员,回竹后按要求落实集中隔 离管控措施。 

三、对大竹籍(含因求学户籍迁出)有上海旅居史入(返)竹人员,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到成都、重庆、达州后,严 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若当地不实行落地即隔离管控措施, 由疫情防控组、交通运输组实行闭环管理,专车专班闭环转运至 大竹县完成集中隔离管控,自驾返竹人员在县内交通卡口由专车 直接闭环转运(引导)至指定隔离点完成集中隔离管控;对有广 安市邻水县旅居史的入(返)竹人员,进入县内交通卡点后,由专车直接闭环转运(引导)至指定隔离点完成集中隔离管控。 

四、凡是不主动报备、报备时隐瞒重点地区旅居史、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为不主动报备、瞒报人员提供庇护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向所属乡镇(街道)提供以下线索:

 1. 瞒报、谎报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尤其是上海、广安邻水等涉疫重点地区、境外旅居史、既往新冠肺炎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2. 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县(市区旗)、 尤其是上海、广安邻水等涉疫重点地区和境外入(返)竹未提前 报备或未完全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人 员。

六、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大竹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各项通知、通告,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 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违 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乡镇(街道)举报电话一览表 



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 年 5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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