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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竹县“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次数: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 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竹县“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财政贴息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实施“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的通知》(川农函〔2021〕461号)文件要求和我县已成功争创全省“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试点县。通过“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解决家庭农场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规模等发展贷款难的问题,给家庭农场提供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丰富家庭农场专属金融产品,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家庭农场产业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现代农业“5+5+3”产业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实施“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的通知》(川农函〔2021〕461号)文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全省“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川农函〔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注册地和经营地在大竹县行政县域内的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贷款期限在内不超过65周岁)之间;农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经营稳定,申请财政贴息时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主无不良记录;家庭农场已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在成立家庭农场前家庭农场主有农业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连续正常经营年限至6个月。

(二)方案具体扶持方面

1.财政贴息范围。根据全县“5+5+3”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突出支持五大主导产业: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小龙虾);五大特色产业中的:苎麻、香椿、白茶、糯稻及中药材。

2.财政贴息内容。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发展(包括扩大规模经营和改进农业生产、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农产品初加工等);家庭农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农场向其他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等涉农生产服务;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的新产业、新业态。

3.财政贴息资金来源及标准。每年切块农业(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财政贴息,以申请贷款先后顺序为准,用完为止。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贴息政策。贷款资金利息的10%,粮油、生猪类按15%贴息。

(三)《实施方案》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2025年,有效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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