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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局:《大竹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次数: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制定背景

2021年4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正式发布,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九大领域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大竹县高质量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制《大竹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制定依据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稿)》《达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大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大竹县“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三、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是坚持基本原则,注重保基本,注重高质量,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改革创新。

三是提出主要目标,制度更加健全,质量稳步提高,服务更加均衡,效率明显提升,服务更加精准,群众比较满意。

四、重点任务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合理界定公共服务范围、强化配套政策统筹衔接、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有力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促进价格普惠。扩大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性服务业,加强服务品牌培育和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中长期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优生优育、“全面三孩”政策、推动发展老龄产业、促进人口城乡均衡布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公共服务城乡协调发展机制、提升城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弱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数字转型,推进公共服务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互通。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立体化、服务性质多样化、服务模式灵活化的幼有所育体系。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构建结构合理、公平优质、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创新型现代教育体系。实现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稳定的就业局势。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高水平实现病有所医。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所养。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高水平实现住有宜居。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高水平实现弱有众扶。加大优军优抚服务保障力度,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文化强县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五、《规划》亮点

一是《规划》深入结合大竹县基本公共服务在各领域的发展现状和相关优势,超前谋划、主动布局、统筹推进。

二是《规划》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稿)》《达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大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充分衔接,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三是《规划》既充分体现和落实国家、四川省、达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内容,又从大竹县民生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出发,对内容进行了优化。《规划》中的重点工程充分结合了大竹县已有基础条件,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到具体的重点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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