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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次数: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严格管控各类装饰装修施工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近一步加强我县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装修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批示精神,强化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及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十四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我县装饰装修行业市场行为,实现从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申报登记)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保障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日常巡查,明确了有物业和无物业房屋装修的巡查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强调了宣传的内容;三是资质管理,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四是业务委托,装修人应当与装饰装修企业或工匠签订合同;五是申报登记,房屋装修人在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申报登记;六是日常监管,明确了各单位部门的监管工作;七是工程竣工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要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和装修安全承诺书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第四部分:附件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合同(模板)、申报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模板)、装修安全承诺书(模板)、执法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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