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邞章 | 1.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2.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 | 县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上级机关发 | ■门户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0818-6242299 |
2 | 法律、法规 | 1.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1.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
4 | 防止返贫监测 | 监测对象认定 |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 | 监测对象所在行政村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门户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0818-6242299 |
风险消除 | 1.风险消除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 | 风险消除人口所在行政村 | |||||||
5 | 风险消除 | 1.风险消除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
2.风险消除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公示公告) | ||||||||||
3.风险消除结果(名单、公告) | ||||||||||
6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金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 1.资金类型、层级 |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县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收到上级下达资金60日内 | ■门户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0818-6242299 |
7 | 年度计划 | 1.年度县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或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县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8 | 项目库建设 | 1.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县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
| 项目实施 | 1.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县乡村振兴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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