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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B)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 来源:县经信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蔡泷辉代表:

现将蔡泷辉代表在大竹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高明镇老学堂村水稻制种田杆线迁改的建议》(第082号建议,以下称《建议》)的承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分解任务,紧抓落实到位。县经信局为该提案涉及的通信主管部门,随即组织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四家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高明镇杂交水稻制种田通讯线路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随后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二、正视问题,积极面对

《建议》所述乡镇杂交水稻制种田中的通讯杆线属历史遗留问题。其杆线大多始建于2000年及以前,是按照当时社会经济需求设计方案,而采取适时方式进行建设,对目前科技发达的农业机械化种植等需求预见性不足,当时杆路建设没有相关规划。

三、正视现实,积极解决

依照《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改动、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保持或者提高原有电信设施建设标准和水平,保证电信服务畅通。因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水利工程、港口、市政设施等建设必须改动、迁移或者拆除电信设施的,应当与该电信设施权利人协商,由提出改动、迁移或者拆除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承担所需费用,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对《提案》涉及得杂交水稻制种田的改迁,做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谁提出,谁协商。《提案》中涉及提请人应当与高明镇杂交水稻制种田通讯线路所属的电信设施权利人(相关线缆的通信公司)协商解决具体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种管站对接线路所属通信公司,对高明镇杂交水稻制种全过程机械化操作带来不便需要改迁杆线事宜进行协商。

(二)谁迁改,谁付费。《提案》中涉及提请人要依法承担对高明镇杂交水稻制种田通讯线路进行改动、迁移或者拆除所需费用。迁改前期,县经信局督促各通信公司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和工程技术人员,对高明镇场镇杂交水稻制种田中存在的倾斜杆路进行维护,对垮塌线路进行捆扎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高明镇杂交水稻制种田中的通讯杆线迁改耗资较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高明镇政府纳入管理范畴,杆线整治工作将每年视财力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统筹改善推进。县经信局监督各通信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信息化股王彬,联系电话:539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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